什麼保不保育?!野生動物就是不能抓
胡姓男子宣稱,他以為保育類鳥類才不能抓,像是都市常見的麻雀、斑鳩等,都在他的「獵捕」守備範圍,不用花錢到鳥店買鳥,自行架設陷阱,自抓自玩不亦樂乎。
但他有所不知!依照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規定,非經主管機關同意,不得任意捕捉一般類野生動物,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。
胡男今年9月曾在同一地區被檢舉獵捕野生動物,不到兩個月又重蹈覆徹。這次新北市動保處收到通報,馬上派員趕往現場,發現一台可疑機車後前往查看,就在旁邊的草叢查獲胡嫌以及獵具。
麻雀還沒在家中飛,新台幣6萬元就先被罰下去、從口袋起飛!
胡姓男子在公園的身影。|圖: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新聞稿
捕鳥者撒下天羅地網,哪裡有安適窩?
這次是幸好幸好,好運的麻雀及時獲救。
但放眼臺灣各地都有捕鳥者,捕捉過程中,可能因獵具使用、鳥受困掙扎等造成損傷,抓到後,也可能因鳥籠內擁擠、不適應新環境、捕鳥者與業者照顧不當、雛鳥失去親鳥等造成更多傷亡,並且回歸棲地的機會渺茫,也影響了野外族群的數量。
不肖業者將眾多紅鳩擠在同個鳥籠,造成多隻鳥受傷。|圖:新北市政府新聞稿
這種鳥事~是人是鳥都不會想經歷!但捕鳥者仍持續在各處設下天羅地網,非法獵捕,一般類、保育類野生鳥類都難以逃脫!網住都市裡的麻雀、斑鳩等,抓住高山的本土栗背林鴝、黃山雀等,攔截過境的紅尾伯勞鳥、稀有的黃喉鵐等,以及在離島蘭嶼的特有種巴丹綠繡眼。
鳥兒們不管住得離人近不近,別有居心的捕鳥者,都將牠們視為手到擒來的囊中物。
推法出來保障,抓鳥、賣鳥~好好對鳥
相較於家禽家畜、家犬家貓的相關業者,分別受到《畜牧法》、《動物保護法》規範。
含鳥類在內的野生動物,直至2013年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第36條修正案通過,第55條公告適用物種,飼養、繁殖、買賣、加工等才全部受到列管。
2015年農委會再加碼發布《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》,更詳細規範經營管理的規劃與資格,像是要有來源紀錄及確認合法,不得買賣無法自行站立的鳥類等。
此外,依照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規定,想要捕鳥須取得合法獵捕許可,在地方政府核准開放獵捕區域才能捕捉。
捕鳥者啊~不是整個城市、野地都是你的捕鳥樂園!
動保處查緝長期在路邊販售的不肖業者。|圖:新北市政府新聞稿
商機在,買賣、捕捉仍在!選對方法愛鳥
然而~法在走,規避者仍有!非法捕鳥在野外未斷絕,買賣方式也透過社群媒體,常以「交流」、「飛出」等特定用語非法交易。
網路追查不易,並且社團才檢舉、查獲關了一間,接著又見一間開。當飼養、放生的龐大商機仍在,野外的「綁架案」也不斷重演。
網友在臉書社團上賣鳥。|圖:擷取自臉書飼養鳥類的相關社團
如果你真心愛鳥~用正確的方式到戶外賞鳥、關注瀕危鳥類議題都是好方法!若要買鳥,要多留意來源,不成為放生市場或非法獵捕的助長者,遇到不肖捕鳥者、業者,可拍攝、擷取照片、影片,記下車牌等,通報110或所在地區的動保處處理。
鳥若知道了,鳥可能不會感謝你,但,
鳥會好好過生活!